为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的
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三、实施方式与资助对象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由艺术与设计学院、学校二级组成。其中校级项目从艺术与设计学院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每年组织四次遴选,分别为每年的4月、6月、10月、12月,以立项资助的形式,填写《艺术与设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帮助学院在校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实训。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学院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学院按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选题范围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可以在以下范围内选题: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训练项目不能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品学兼优,以2~3年级学生为主,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相关系(室)提供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4.优先考虑跨系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六、组织管理
1.管理机构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负责管理。
2.项目申报
每年的4、6、10、12月,以系为单位申报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评审立项
学院在学生申报,系主任推荐,专家组初审的基础上,由学院院长审定,确立学院立项项目,同时从中择优遴选推荐校级立项资助项目。
4.项目管理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实施过程由系负责管理,办公室将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或项目主持人如有变动,要履行变更手续,经分管院长签暑意见,院长同意方可报办公室备案。如不能按期完成项目或项目无法完成,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由院长批准后方可延期或终止该项目。
5.验收考核:训练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填写《艺术与设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验收情况表》,同时提交项目实施形成的作品、论文、有关调查表、光盘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办公室组织项目验收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