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宗旨
厦门国际动漫节奖通过中外动漫作品交流评比,挖掘国内动漫优秀作品和人才,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同时积极鼓励动画技术在各行业和领域的应用,设置了应用动画、手机动画、手机漫画等应用类奖。
二、时间安排
- 2013年12月30日公布征集作品范围,大赛章程和细则;
- 2014年1月1日-6月30日 接受国内外参赛作品报名;
- 2014年7月5日-7月15日 参赛作品预选和初选;
- 2014年7月25日公布进入终评作品名单;
- 2014年7月25日-7月30日 入围作品终评;
- 2014年8月16日晚 奖颁奖仪式,公布获奖作品。
三、参赛作品分类
1.影视动画长片奖:征集内容为影院制作且时长不低于60分钟。
2.电视系列动画片奖:征集内容为相关分成若干集拍摄的动画电视片。
3. 应用动画片奖:征集内容为集合多种商业元素的用动画形式表现的演示动画、广告动画、动画MTV、游戏开场动画;以及表现科学技术、科学题材知识用动画形式表现且用于教学的课件等。
4.动画短片奖:征集内容为30秒以上,30分钟以下的动画叙事片。包括网络动画。
5.手机动画奖:征集内容为专门为手机播放而创作的动画作品。时长30秒-5分钟之间。
6.手机漫画奖:征集内容为专门为手机播放而创作的叙事多格漫画作品。作品形式、种类不限。 2
7.学生动画奖:征集内容为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由学校(不含社会培训机构)集体选送的作品。
8.海西创新奖:征集内容为仅限于反映海西文化、历史、人文、社会、生活的动画作品参赛。
单项参赛作品前20名,组委会将优先推荐与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和中国联通福建动漫运营中心等合作伙伴接洽。
四、奖项设置
2014年金海豚奖设十个奖项,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说明:
1. 境内组各奖项限于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参赛。
2.组委会可根据评委会建议来调整奖项设置,并于官方网站公布。
3.获奖者将获得奖奖杯、证书、奖金。
4.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五、作品提交要求
1.任何通过逐格动画创作或电脑制作,用于电影、电视或网络播放的DVD均可报名。参赛作品需是2012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所有参赛的长片和系列连续片应已获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立项。
2.参赛作品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通过奖在线报名系统(地址:www.cybersousa.org)填写参赛资料,在线提交后,下载打印生成的参赛报名表并盖章或签字。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除和外,其他参赛作品请转换成AVI,MPEG,WMV,AFS,MOV之中的一种格式,刻录成DVD光盘(一张光盘上只能录制一个作品),并在光盘上标明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
(3)手机动画:请提供两种不同规格的作品,规格分别为480*320PX的3GP格式和1280*720PX的AVI格式。并要求提供作品截图2张,宽边1200像素以上。刻录成DVD光盘(一张光盘上只能录制一个作品),并在光盘上标明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
(4)手机漫画:JPG格式。请提供两种不同规格的作品,作品规格分别为480*320PX(300PPI)和800*480PX(300PPI)。刻录成DVD光盘(一张光盘上只能录制一个作品),并在光盘上标明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
(5)参赛作品片花(除短片外):每部作品需提供片花。片花仅供厦门国际动漫节官方网站的作品展示用,时长不超过1分钟,刻录成DVD光盘,并在光盘上标明在线报名系统生成的。
(6)参赛作品光盘请通过邮寄方式寄到奖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