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六类人群的身份证明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1、具有低保证明
低保证明须包含申请补贴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明确该学生本人正享受低保待遇,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含社会救助部门)加盖公章。
2、具有低保证原件
低保证应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
(二)残疾毕业生
需提供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证持有人必须是毕业生本人。
(三)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包含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两类人群)(已实现全国数据同步)
1、具有建档立卡证明
2、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具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审时间。
上述四大类对象的身份,学生在江苏省人社网站的申报过程中,自己根据要求提供佐证,系统将自动匹配和核准身份。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未实现全国数据同步,学生仍需提供证明材料)
1、国开行助学贷款
(1)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
请毕业生上传本年度(2022-2023年度)的助学贷款原件PDF格式的文件(彩色的)。
(学生可以在个人客户端下载到原合同扫描件(彩色版、PDF格式),该扫描件视同合同原件)
2、非国开行助学贷款
需要同时提供如下两个材料:
(1)学生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的文件(彩色版)。
(2)学生上传个人承诺,个人承诺样稿如下:
本人已明确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条件,并知晓如发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情况将面临的相关处罚(不良记录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和学籍等)。
现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有就业(创业)愿望,并在积极求职(创业); 2.本人未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包括在外省领取);3.此次申请补贴时本人未就业或确立劳动关系;4.本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签多年的,不含还款期,在毕业学年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本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如承诺不实,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退回补贴款项。
特别提醒:
1、所有贷款合同必须是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合同要有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字样)。贷款年限为毕业学年或覆盖毕业学年(不含还款期)。
2、仅限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申请。
除上述人群外,其他身份均不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关于学生账户信息
学生须在申请之前,就持有江苏省社保卡(市民卡),并已开通卡的金融功能,以保证补贴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补贴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
如无社保卡,请学生尽快前往周边社保卡的快速办卡点办理社保卡(即时就能出卡),记得带上自己电子照片,照片像素358*441左右,大小在15k-100k之间。
本次求职创业补贴开始时间:2022年9月1日,截止时间暂定:2022年9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