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系现有“美术学”和“公共艺术”两大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人。教师团队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已经形成了一支学术理论与美术创作实践并重,着力提高美术、设计学科层次及创新方向的师资队伍。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和直接带领下不断创新美术、设计学科教育理念,改革艺术教学创新模式,力求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美术、设计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一、美术学专业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美术创作、文创设计、文化创意等综合美术能力,具备适应社会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能在文化艺术及相关领域从事美术创作、研究、教学、展览策划、美术编辑、出版、艺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美术创作与文创设计人才。
2.毕业要求
(1)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科技素养、文化素养,符合文化艺术职业规范要求。
(2)系统掌握美术史及中西画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绘画技能与综合材料运用的方法。
(3)具备较好的组织、策划相关艺术活动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个人和团队关系协调能力。
(4)具备了解国内外美术的发展动态及相近学科专业知识,具有美术鉴赏和评论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艺术文案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信息处理的能力。
(6)具备较强的造型能力、创作能力和一定的美术学理论研究的能力。
(7)具备从事中、高艺术专业机构教育、科研、创作的能力。
(8)具有文化艺术创新思维意识和文创设计表现能力。
(9)具有一定的专业设计软件操作能力,能适应社会工作岗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10)具备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学、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3.主干课程
素描、色彩、创意美术、中国画、油画、文创设计、多媒材文创绘画、展览与策划、版画、插画、美术史、艺术概论、雕塑与陶艺、传统文化与创意、摄影、壁画、美术写生、专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4.主要实践性环节
美术写生I、美术写生II、专业实践、专业考察、毕业实习、毕业创作(论文)等。
5.学习年限
标准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8年。
6.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二、公共艺术专业
1.培养目标
本专业着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系统地掌握艺术设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现代设计思维能力和掌握环境、平面、景观、园林绿化、公共设施、装饰品等公共艺术设计基本技能的应用型本科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建筑、装饰、设计、规划、文化创意中心、文化传媒行业、园林、房地产等单位从事设计和管理工作。
2.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掌握公共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设计制作方法和有关技术;
(4)具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公共艺术品进行设计制作的基本能力;
(5)了解城市公共艺术领域各种艺术表现手段的应用前景、需求、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3.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装饰艺术设计、漆画、壁画设计、空间形态设计、室内与陈设设计、展示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数码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油彩与装饰、陶艺、雕塑、摄影、油画、版画、美术写生、专业考察、专业实践、毕业创作(设计)等。
4.主要实践性环节
按公共艺术设计课程所学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公共艺术的创作与设计实践。
5.标准学制
标准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8年。
6.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