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州工学院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就做好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2014和2015年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项目中的到期课题(具体见附件1)。已达到验收标准的同批未到期课题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结题验收依据
结题验收依据为项目任务书(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提交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三、结题验收程序
1.材料上报阶段:11月28日—12月11日,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任务书(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通讯评议阶段:12月12日—12月18日,协同创新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照项目任务书(申报书),审核验收材料,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进行通讯评审。
3.终审评议阶段:12月19日—12月25日,由常州工学院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验收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验收证书、申报书、课题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胶装为合订本2本,提交至协同创新办公室。
四、结题验收材料及报送要求
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
2.《课题工作总结》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具体内容包括:研究过程,主要研究内容,团队构成,对外合作,人才培养,项目绩效(详列发表的论文题目、刊名、年份、卷期;专利号,名称,授权日期等),经费使用等。
3.《课题研究报告》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重点),研究结论,研究创新之处等。
4.《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PDF格式,需合成1个PDF文件)。
5.《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验收证书》(格式见附件3)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
6.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校协同创新办公室、产学研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tcx@oa.czu.cn。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7.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校协同创新中心分中心主任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验收。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方式:0519-85211003(81111),13961197692
联系邮箱:xtcx@oa.czu.cn
附件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到期项目清单).pdf
附件2-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3-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验收证书.doc
协同创新办公室、产学研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