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社政〔2017〕19号文,现将2017年度省高校哲社研究项目立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所签订任务书确定的结项要求应
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结项要求(见附件2的说明)。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专题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为5000元。
三、须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项目任务书的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交学校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发至kycsk@oa.czu.cn。联系人:陈真、李欢,联系电话:83996902。
附件:1、2017年度省高校哲社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x
网站链接:http://kyc.czu.cn/s/66/t/556/da/db/info560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