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办 编辑: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06-01 浏览次数:
校科通[2017]40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常州大学2017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我校和常州大学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进一步顺利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申报。
http://gs.cczu.edu.cn/2017/0601/c1813a158759/page.htm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修订)》文件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二、申请工作安排及要求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申请人如实填写《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并提交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学科办。(学校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由学科办统一办理。)
学院汇总报学科办材料要求:(纸质2份,电子文档1份)
1.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二),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word版);
2.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注明论文、著作、获奖、项目的数量和级别;帐余科研经费等,所填内容尽量简化,见附件三),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excel版);
3.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二的填表说明),纸质2份。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6月5日上午11点20前提交到科研处学科办,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83996903(56903),电子邮箱:kycxk@oa.czu.cn。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实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相关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准确性,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一关于印发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二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三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