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通〔2017〕34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7]4号)文件精神,我校与常州大学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可参与申报,现将常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网址),请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申报对象
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
二、申报条件
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每个学院可推荐1-2项。
各相关学院请及时联系常州大学对应学院,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参与常州大学对应学院的申报遴选工作。
详情见http://gs.cczu.edu.cn/2017/0510/c1815a156629/page.htm
附件附件1-1-1-2: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2017年5月11日
网站链接:kyc.czu.cn/s/66/t/556/d1/6a/info53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