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为切实推动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学术创新平台,加大成果产出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委托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常州工学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学位与职称要求: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备硕士学位及中级以上职称,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国际科技合作委托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研究基础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
4.申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成功积累;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原则上不受理三人以下的项目申请;
6.与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及我校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合作的项目优先推荐。有希望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课题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支持力度与结题要求
1.相关选题可参见“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者亦可围绕文化创意或文化科技融合相关研究领域另行选题;
2.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0.5~1万元。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相关专业核心期刊论文,或为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指示或采纳的咨询报告;
3.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4万元。须出版相关专业学术专著1部;
4.国际科技合作委托项目资助经费、结题要求由申报者与国际或地区合作单位研究团队协定,并经中心管理委员会批准;
5.一般项目结题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委托项目结题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
6.相关选题和学术成果强调原创性。已被我校及上级基金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选题不要重复申报;
7.批准立项的项目如无特殊说明,均参照新修订的《常州工学院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科研项目承诺书”和“课题经费预算”;
8.所有立项课题成果发表均须注明“常州工学院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1)。国际科技合作委托项目须另附相关合作协议;
2.项目申报由学校各相关二级单位组织实施,不接收个人申报。各单位收齐申报材料,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制表人及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3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协同创新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发送至xtcx@oa.czu.cn(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协同创新项目申报)。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5211003(81111),15061999472
办公地址:校本部院士楼C206
附件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协同创新办公室、产学研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