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3-09 浏览次数: 915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工政[2013]34号文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附件6.常州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简称奖励办法)为做好2014年度我校科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申报科研奖励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研奖励由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简称各单位),对照奖励办法”(参见科研处网页科研政策”栏目)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科研奖励申报的组织、汇总与审核工作。

 

    二、 本轮次奖励时段为20141120141231期间取得的成果。

 

    三、获奖成果与项目立项类奖励

    1、获奖成果。由科研处经办、原件保留在科研处的各类成果奖,申报人仅需填报电子表即可。申报个人或各单位自行申报获奖的,需要提供批文原件、奖励证书原件,提交各单位审核后,批文原件及发给学校的奖励证书原件交科研处存档。

    2、项目立项。由科研处经办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立项文件保存在科研处的,申报人仅需填报电子表即可。申报个人或各单位自行(或联合)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立项的,需要提供立项批文原件(或第一承担单位提供的证明)、项目合同书提交各单位审核后,批文原件及项目合同书交科研处存档。

    3、横向项目。在奖励时段内,经我校产学研工作办公室登记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的,申报人仅需填报电子表,无须提供纸介版材料。

 

    四、发明专利奖励

    如网络查询与纸介版证书完全一致的,申报人仅需填报电子表即可。如网络查询与纸介版证书不一致或个人申办的,需提供纸介版“发明专利证书”供单位审核后交科研处存档。

 

    五、专著与论文类奖励

    1、专著类奖励,需提供原著一本。

    2、学校制定奖励期刊目录——A类、B类、C类及CSSCI刊源论文类,“中国学术期刊(CNKI)数据库”查询与纸介版期刊一致的,申报人填报电子表后将纸介版期刊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即可。“(CNKI)数据库”查询如作者顺序、作者单位顺序等与纸介版不一致等的,需将纸介版提交科研处复审。

    3SCIEI期刊收录(JA)类、会议收录(CA)类论文,申报人需要提供(1)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影印件、(2)检索报告原件、(3)终投稿电子文档,由各单位审核后提交科研处复审。

 

    六、其他事项

    1作者第一单位非“常州工学院”的论文,无收录证明的论文,不在奖励年度内的成果,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不在奖励范围内的项目(如教育厅等指导性课题)等不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请勿申报奖励。申报不符合奖励办法规定奖项的申报人将承担学术污点的责任。

    2、以往已获得过奖励的项目(成果)2014年度重复获得更高奖励时,申报人应主动其申报差额奖励。

    3CSSCI刊源的论文,可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网址”查询(http://cssci.nju.edu.cn/)。CSSCI刊源论文奖励,不包含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CSSCI来源集刊。

    4、申报人应及时将科研项目、成果录入“科研管理平台”。未录入我校“科研管理平台”的成果不予奖励。

    52013年度某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科研成果奖励文件等,迟于2014年度430前下达到校的,可在本轮次申报中补报。其余2013年度取得的成果,不补报。

    6、各单位报送科研处的纸介版及电子版材料,应准确无误。如论文的题名、页码有误的申报材料,一次性作无效申报处理,不再返回修改。

    各单位请于2015331日前完成对本单位材料的逐项审核,将《2014年度常州工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及必需的纸介版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到kyc@oa.czu.cn。在报送时,应同时报送《2014年度科研奖励审核承诺书》,作为部门科研审核的信誉保证。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申报截止时间。本轮次“漏报”的,今后不予补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2014年度科研奖励申报承诺书(个人版).doc

2014年度科研奖励审核承诺书(部门版).doc

2014年度常州工学院科研奖励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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