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1-06 浏览次数: 939

常州工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为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同学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争先创优,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评选对象及比例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班级;

2.按班级(除新生班)总数的10%申报推荐。

二、申报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学年中学生无因违纪受到处分。

2.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核心作用强,经常开展班级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富有创新精神,班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向上。

3.全班同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班风学风好;全班同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班级考试及格率在95%以上;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和晨读晨炼均列学院前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成绩突出。

5.全班同学积极做好班级教室和宿舍卫生,有1/3以上宿舍获文明宿舍,班级有专用自修教室的必须是文明卫生教室。

三、申报评选办法

1.优良学风班每学年申报评选一次,由各二级学院考核并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推荐。

2.在各二级学院初评的基础上,将推荐的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先进事迹和其他材料上报学工处,经学工处复评,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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