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3-23
一、活动宗旨
税收动漫创意大赛用一种崭新的形式开创了税收宣传的新思路,税收动漫已成为税收宣传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原本枯燥的税收知识变得生动活泼,易于接受。本活动主题“税收、发展、民生”,旨在通过征集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动画和漫画等艺术形式,普及税收知识,体现人文税收的理念,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通过大赛,使得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税收,了解税收,在普及税法知识、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大赛,使得征纳关系更加和谐,对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
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动漫艺术家协会
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意工厂创意产业研发中心
常州地税高新区分局
协办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
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
江南大学传媒学院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三、合作媒体
1、网络媒体:常州第一门户网、江苏文艺网、江苏省文联《繁荣》杂志、 新浪网 化龙巷
2、平面媒体:扬子晚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
3、电视媒体:江苏电视台、常州电视台
四、大赛时间
大赛启动大会:2012年2月24日
作品征集:2012年2月20日- 3月15日
创意初评时间:2012年3月16日-3月17日
作品终评时间:2012年3月20日
颁奖仪式:2012年3月底
五、参赛类别及作品要求
参赛类别:
1、税收动漫剧本创意奖(1分钟税收动漫公益广告或3分钟税收动漫宣传短片)
2、税收动漫造型设计奖
3、税收动漫四格漫画创作奖(1分钟税收动漫公益广告或3分钟税收动漫宣传短片)
4、税收动漫分镜头创作奖(1分钟税收动漫公益广告或3分钟税收动漫宣传短片)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寓意深刻,紧扣税收本质和税收宣传月主题,有较强的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适合办税大厅、网站、公共电子宣传屏、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电视等媒体播出。
(1)税收动漫剧本、四格漫画、分镜头创作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主要适于针对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2)税收动漫造型设计作品包括三视图、彩稿、线稿、两个造型以上的动漫形象需提供比例图。要求造型新颖、主题明确、表意清晰,适于向社会宣传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理念。动漫造型设计有两种类型:独立的角色设计,附300-500字的文字说明。②有剧本的角色设计,附剧本文字说明。
(3)税收动漫四格漫画的作品规格:
①,电脑绘图投稿者:作品原始制作档案之格式为300dpi以上,每格完稿尺寸为横版A4纸大小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顺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现四格漫画格式,并附上转档格式JPG或TIFF档,档案限定在100MB以内,烧录成光盘。另需附上A4纸本作品彩色输出。
②,手绘图投稿者:原始手绘图作品以横版A4纸大小绘制,以十字均分四格,顺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现四格漫画格式,请自行确认原始手稿图清晰,以免影响评选结果。
③,四格漫画作品要求一分钟类至少三张(12格),三分钟类至少八张(32格)。漫画的文字说明放每个画格的下方。
(4)税收动漫分镜头1分钟动画的分镜头的镜头数量不得少于20个,3分钟动画的镜头数不得少于60个。(分镜头上面写明镜号、景别、时间及动作指示文字、镜头效果说明<如叠化、镜头移动、音效、镜头组合等> 注:分镜脚本图的深入程度能直接做成放大设计稿。)
2、动漫造型设计作品提交格式为:jpg.格式或者tif.格式,分辨率是300 dpi,A4纸张大小;动漫分镜头创意脚本一律使用Word编辑,doc.格式, 纸张A4大小,宋体四号字,300字以上。
六、奖项设置
1、税收动漫剧本创意奖:
一分钟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分钟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2、税收动漫形象设计奖: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3、 税收动漫动画四格漫画创作奖:
一分钟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三分钟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4、税收动漫分镜头创意奖:
一分钟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分钟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组织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5、优秀奖:每类作品分别设优秀作品奖各1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参赛规则
1、本次大赛面向华东地区高校、动漫企业、个人及相关单位;
2、参赛作品为2011年12月31日之后所创作;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3、凡参赛单位或个人均可登陆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http://sjxy.czu.cn/)下载大赛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将作品、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准)一起提交或邮寄到大赛组委会。
电子邮箱: guofn@czu.cn QQ:32823193 报名表复印有效,非电子版的作品,或大于40M的作品可刻入光盘,通过邮寄、快递、或亲自提交等方式提交作品,资料不全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同时提交多部作品时,请将作品和报名表自行编号对应。
邮寄地址:
常州意工厂创意产业研发中心/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常州工学院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楼324)
联系电话:0519- 85119701 ;联系人:达红
4、邮寄时请注明“参加2012年金恐龙杯税收动漫创意大赛作品”字样,不接受单独的打印稿。
5、本次税法动漫大赛拟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评委,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优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推送参加全国税法动漫大赛,并择优推荐到中央电视台作公益播出。
八、法律责任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2、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涉及使用音乐或素材等资料的,应注明出处和来源,相应的版权问题有参赛者负责;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者同意主办方以任何形式展示和传播其参赛作品,不另付酬。
4、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完全接受大赛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
5、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动漫艺术家协会
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意工厂创意产业研发中心
常州地税高新区分局
2012年2月15日
附件
参 赛 作 品 登 记 表
参赛单位 | | 参赛人 | |
通讯地址 | | 参赛班级 | |
作品名称 | | 联系方式 | |
E-mail | | 邮编 | | QQ | |
指导老师 | | 其他参与者 | |
创意说明: | 参赛者承诺本次活动所征集的参赛作品均为参赛者本人自行创作,参赛作品及随参赛作品递交的相关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因参赛者递交的参赛作品所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以及相关损失,应由参赛者承担。 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拥有展示、展览、宣传的权利,获奖者接受奖品被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其作品的宣传使用权。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参赛人签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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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格复印有效,每套作品填写1张。(请填写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