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常州市第九届社科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7 浏览次数: 918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常州市社科联、常州市社科院《关于市第九届社科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于本年度完成的调研报告或发表的论文,符合《2013年度常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范围并申请备案,有学术和应用价值的社科类课题均在申报范围。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上半年常州市第九届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请备案的情况,积极组织课题结项工作,原则上要求列入备案的都应参加结项工作。没有列入备案,但确实符合《2013年度常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并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的也可参加结项工作。
    三、各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交研究成果,2013年10月28日前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报送到科研处,并发送结项汇总表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其中,研究报告提交打印稿三份及电子版;论文提交复印件三份(含期刊封面、目录和全文)及电子版;著作提交原件三份(评审后退还)。请各课题负责人注意材料的排版和装订,确保形式上整洁、清晰、美观。
    四、本次课题类别分为三大类,即:A类:经济管理法学,B类:文史哲社会学,C类:教育心理艺术学;请各课题负责人自行将研究成果归类。
    五、请二级学院、部门以及各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课题结项工作,提高课题报告、论文质量。此次结项课题将择优参加本年度由我校承办的常州社科学术大会优秀论文评选。

附1:常州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
附2:常州市社科课题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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