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科研基金项目修改申请书及填写任务书等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7 浏览次数: 555

凡是“2013年度科研基金拟立项公示的项目”,申请书需要修的,请在本周三(12月4日)下班前,将修改稿有各科研秘书集中提交科研处。
    公示结束无异议项目,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各项目申请人提交“任务书”及“承诺书”。项目编号及经费,请于各科研秘书联系。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要修改申请书,不修改的,做撤项处理。
1. 非激光打印机打印的。
2.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非我校教职工为主的。[校外参与人员,最多不超过20%人,排列在最后]。非“常州工学院”为第一单位,我校员工为第一完成人的,不作为我校项目成果。
3.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分工不具体的,如“项目参与”等。
4. “简表”跨页打印的。
5. “主要研究内容”超过规定字数的。
6. 参考文献未引入正文的,或一处应用大于3篇的。
7. 预期成果,达不到最低要求或含糊其辞的。
8. 经费超过“通知”规定的。

二、经费预算
1. 设备费(打印机、电脑等)、专家咨询费、管理费、水电费、劳务费(补贴费、人工费)、房租费、餐饮费、打的费、手机通讯费、专利申请费、汽车路桥费、油费等杂费不得列入“经费预算”中。凡是确实需要采购设备的,请在我校“科研设备”申报阶段提出。
2. 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论文出版费,及理工类的实验材料费(试剂、元器件)和测试费,社科类的小型会议费,图书资料费。
3. 差旅费等原则上不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
4. 校级基金项目经费,仅起“画龙点睛”、“锦上添花”作用!

三、任务书填写(最终成果栏目)
1. 最终成果要清晰具体,如:发表论文合计6篇。核刊论文5篇,其中EI收入3篇,省刊1篇。
2. 禁制写成“发表高水平3篇以上”。什么是高水平?按100篇验收?
3. 校级项目不需要“研究报告”,请勿列入。
4.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最低要求”:1.重点项目结题要求,须在核刊上发表论文3篇(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在B类以上期刊发表)以上;2. 一般项目结题要求,须在核刊上发表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至少1篇)以上。
四、请你们督促所公示的项目,抓紧修改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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