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服 务 合 同 书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7 浏览次数: 820

合同登记编号:

                           

(试 用)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常州常工科技服务部

(乙方)

签订地点: 市(县)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日至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数据等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开始提供技术服务。涉及技术服务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等由甲方提供。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为: 日至 日。

其中:履行期限: 日至 日。

服务保证期: 日至 日。

履行地点:

履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在完成后 天内,即 日前,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 方出具服务验收证明。逾期不组织验收,视为已验收。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 万元,由甲方提供。

(二)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一次总付: 万元,时间: 日前。乙方在甲方付款后,提供技术服务。

分期支付: 万元,

第一次支付 万元(不低于合同总额的70%),时间:

日前。乙方在甲方付款后,提供技术服务。

第二次支付 万元,时间:验收后 天内,

日之前。

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上限为合同额的10%

(二)违反本合同第一、四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上限为已支付金额的10%

(三)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违约方应支付合理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额。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

1、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2、同一式 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第一笔经费到位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乙方要通过 审核)后方可生效。

 

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名称(或姓名) 常州常工科技服务部(签章)

法定代表人

徐伟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常州工学院内)

 

 

交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324006010010210011465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通讯地址)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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