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将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承担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在纵向项目预申报以及专家初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项目申报的外部评审,邀请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二级学院应在项目申报质量、项目团队组建等方面把好关。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属限项申报,科研处将在比较外部专家指导意见或评审材料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申报质量评价较高的项目,没有外部专家评审或指导意见材料的申报项目,在限额申报的限制下不作考虑。
2.项目申报应以学科为基础。请申报者对应所申报的学科,将材料交至相应学科所在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
3.请认真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领会通知精神和要求。
(1)基础研究研究周期:3年;应用研究研究周期:1年以上。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负责人:副教授以上;青年项目负责人: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参与人也需同时符合上述年龄要求。
(3)围绕课题指南,可自行设计具体选题。
(4)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年12月版)进行填报。
(5)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13年1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相应学科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活页(一式两份);外部专家评审或指导意见(有材料的报送,作为限额评审的依据,没有材料的也可报送,在限额未满的情况下再作考虑)。
2.2013年1月20日前,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材料情况确定上报项目(必要的情况下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评审,进行筛选排序);并将审议情况以及相应的修改建议发送申报者的邮箱。
3.2013的1月30日前,申报者根据审议情况及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并打印正式申报材料,个人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其电子文档到科研处邮箱:
kyc@oa.czu.cn。
(1)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一式七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
(2)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3)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用申请书封面粘贴。
联系人:陈杰;办公电话:83996902;手机号码:13584541228。
科研处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