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banner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艺术与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
2025-03-04
浏览次数:
13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学计划必不可少的内容,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设计工作,培养学生关心社会的意识和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创造和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为毕业后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实现毕业实习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

1、毕业实习目的:通过实习使学生增强知识,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从而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毕业实习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和专业系毕业实习方案要求参加毕业实习。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模式

毕业实习实行“学生自主联系落实为主、学校帮助推荐为辅”的组织模式,即学生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为主,专业系可为部分学生推荐进入实习基地实习。

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分为实习单位委派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两种。

2、履行指导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及时处理与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在实习期间,要积极开展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引导学生认真观察、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3、实习指导教师应注意教育学生遵守实习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保密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关心学生在实习中的学习、思想、生活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4、校内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和融洽的协作关系,应定期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5、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可到学生实习单位进行巡视,便于及时掌握实习中发生的重要事项,并及时向专业系及学院报告。

6、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违纪问题。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指导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系报告;影响极坏者,可停止其实习资格。

7、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对实习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要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学生毕业实习要求

1、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实习为必修课程,每个学生必须参加。学生应按照各专业系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毕业实习的教学环节,实习成绩纳入学习成绩考核;实习成绩缺失或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2、积极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既可在本地,也可在外地,既可主动落实,也可申请由专业系推荐。

3、确定实习单位后,学生需填报《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外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4、学生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服从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着,由学生本人负责。

5、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断实习。要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并虚心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请教。因故必须请假时,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作旷课处理。

6、实习期间因积极主动和指导老师联系沟通,并按时填写实习记录;实习学生必须保证每周至少与指导老师沟通交流一次。

7、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进度计划,完成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报告。

8、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要签署意见,并盖实习单位公章,同时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签章必须与实习报告中的单位一致),将实习有关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后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学校指导教师。

五、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和成绩评定

1、毕业实习时间、安排由各专业系根据当年教学计划安排提前做好具体安排。

2、成绩评定:毕业实习必须由学生实习单位签署意见,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单位意见和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给出综合评定意见。

六、其他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2月23

附件:常州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外出实习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