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 2010-11-26 浏览次数: 338

1.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实验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2. 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保持实验室的安静、清洁,严禁吸烟,禁止将食品、饮料等物品带入实验室。

3. 学生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未充分预习者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4. 学生实验前应仔细检查所需仪器设备,如有缺损应报告教师解决。各组仪器设备不得任意搬动或拆除。仪器用完后按要求填写使用登记表。

5. 实验时要服从教师指导,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及时记录实验数据,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 需要接线的实验,线路连接以后,须先自行检查,然后经教师检查和许可,方能接通电源。

7. 实验中如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保留现场,并迅速报告指导教师。

8. 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责任,并根据事故情节和本人态度,酌情作出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理。

9. 实验完毕,如数据结果正常,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方可结束实验,所使用仪器设备等应经指导教师验收。

10.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整理和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关好水、电、门窗。

11. 不得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及实验成果,按时递交实验报告。

院教〔200463